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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首例违规收购、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案依法处罚

来源:新沅江客户端 编辑:黄正波 2021-04-26 08: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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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沅江客户端4月25日讯(记者 盛拥军)4月23日,沅江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向非法销售渔获物嫌疑人周某木送达处罚决定书。这是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第一起依照《长江保护法》处罚的违规收购、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案件。

4月9日,沅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二中队在联合执法巡逻时,在沅江市新湾镇挖泥嘴水域发现违法捕捞行为。

沅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二中队执法人员曾伟表示:“4月9日早上五六点钟的时候,我们联合执法在新湾镇挖泥嘴水域,现场查获非法捕捞人员两名,同时查获前来收购非法渔获物的嫌疑人一名”。

沅江市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涉嫌收购、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案件移送至沅江市市场监管局,该局执法人员随即对当事人展开进一步调查。经查,周某木从2013年开始在某集贸市场经营一家水产品摊位,主要从事鱼类销售。2021年3月开始陆续在村民尹某家中收购湖鱼,累计购进1600元的湖鱼并售出,获得320元的营业收入。当事人收购、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该局已依法予以处罚。

沅江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中队中队长龚洪波表示:“《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局持续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整治行动,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一是线下持续加大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检查和排查力度;二是线上加强电商平台售卖‘野生鱼’‘野生江鲜’‘河鱼’等行为的监管,加大对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广告监测力度;三是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联动,切实补齐工作短板”。

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斩断销售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交易链条,加大对水产品摊位、水产品生产企业、渔具店、餐饮店及“涉渔”商场超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与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将“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食''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成为社会公众的普通共识。

龚洪波表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大家:如果在市场上、餐馆中发现非法销售长江江鲜的行为,或者在广告、宣传中发现有‘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河鱼’等字样,请立即拨打12315热线向我们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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