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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落网

来源:沅江交警大队 作者:吴铁芳 编辑:redcloud 2014-08-04 10: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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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交通肇事逃逸半个多月之久的犯罪嫌疑人匡某秋被沅江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至此,沅江“7.12”逃逸事故侦破工作划上圆满句号。

2014年7月12日5时42分,交警大队事故值班民警接到市公安局“122”报警服务台转警称:“益沅一级公路洞庭珍珠公司路段有一人躺在路面,伤势严重,可能是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谭浩明、龙忆山迅速赶至现场,协助医务人员将伤者送上救护车(受害人张某抢救无效当日死亡),并立即会同赶来的刑侦大队民警勘查现场。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确认为一起逃逸事故。随即,接到案情报告的大队长冷劲带领10多人赶到现场并开展侦破工作。成立了由冷劲任组长、副大队长陈铮和事故处理中队长邬振华任副组长的专案组,分别从事故处理中队、视频侦查中队、一中队抽调黄其彩、黄伟、谭浩明、龙忆山、周江姿等民警为专案民警。事发时间是凌晨,现场无目击证人,视频资料模糊,专案组成员只能通过反复观看,与沿线卡口视频仔细对比查找线索,并反复在事故现场周边走访调查,锁定了一台嫌疑车辆(正三轮摩托车),但是该嫌疑车辆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现场也没有任何车辆散落物,侦查陷入了僵局。

但是专案组成员没有气馁,通过仔细观看视频,发现该车的前挡风玻璃处有车队标志“中国残疾人生活车队21号”,多方追查,在益阳市资阳区寻找到了嫌疑车辆,于2014年7月17日将嫌疑车辆暂扣,但是该车车主匡某秋拒不承认肇事逃逸的事实,且将车队标志更换成了“中国残疾人专用车21号”,还撕掉了车上的反光标志,将车辆外部特征进行了改变。匡某秋这些掩耳盗铃的行为更加引起了专案组成员的警觉,通过技术手段对嫌疑车辆的相关特征进行比对,将沿线视频进行联动,形成了证据锁链。并通过查证嫌疑人匡某秋当日的行踪,确认事发时匡某秋经过了事发地。固定了外部环境证供后,专案组成员于2014年7月30日传唤了匡某秋,冷劲亲自参与审讯,和专案组民警一起瓦解犯罪嫌疑人的心里防线。在强有力的证据和铁的事实面前,如实交待了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

来源:沅江交警大队

作者:吴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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