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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公安局“六步骤、两阶段”实行干部竞争上岗为志者、能者、德者搭建舞台

来源:沅江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2012-11-07 00: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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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十月,沅江市公安局深入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通过“六步骤、两阶段”实行干部竞争上岗,把23个领导认可、民警服气、社会上有口碑的优秀民警充实到副科级领导岗位,把48位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的民警选拔到中层副职岗位,真正使有志之士有了用武之地、有毅之人有了展示的舞台、有才之子有了施展的空间,从而使队伍“活”起来、“动”起来。

  一、主要做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我局于去年9月初步拟定了《2011年沅江市公安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和《2011年沅江市公安局副职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报沅江市委同意按步骤、按程序实行竞争上岗。科级干部、副职干部竞争上岗操作过程均为“六步骤、两阶段”:

  (一)六步骤:

  1、自荐报名。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民警在规定日期报名。

  2、资格审查。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的督导下,会同编制、人社部门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专函征求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计生等部门意见。

  3、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分精细化考评、理论考试、体能测试和民主测评等四个环节、两个阶段进行。对每位竞职对象进行百分制计分,其中精细化考评占50分,理论考试占10分,体能测试占5分,民主测评占35分。

  4、差额考察。根据竞职对象四个环节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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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决定任用。科级干部竞争上岗过程中,市委干部工作“五人小组”、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根据考察情况,差额酝酿。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等额提出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的建议人选,并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提出相关职位调整建议方案,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6、任前公示。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公示结束后,无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其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原职级待遇及身份另行安排工作。副职干部竞争上岗根据竞职对象四个环节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公示名单,公示期为三天,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公示结束后,无影响任用问题的,由局党委直接任命。

  (二)两阶段:

  1、第一阶段:精细化考评、理论考试和体能测试。①精细化考评。根据《沅江市公安局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对竞职对象2010年和2011年元至8月份的工作分别进行精细化管理考评,并评定档次折算分数。考评等次分三档,在同类单位排名前30%的为一档,中间40%的为二档,后30%的为三档。2010年、2011年元至8月份精细化考评分数分别计25分,总分50分。其中每次考评一档计25分,二档计23.5分,三档计21分,两次考评折算分数相加为每位竞职对象的精细化考评得分。②理论考试。竞职对象参加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考试实行闭卷、百分制,每位竞职对象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为每位竞职对象理论考试最后得分。③体能测试。按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规定,对每位竞职对象进行体能测试,男子测试项目:100M,1000M ,俯卧撑;女子测试项目:100M,800M,仰卧起坐。竞职对象可根据自身实际,在3个测试项目中选择2个作为测试项目。

  通过第一阶段竞争,一批业绩不优、理论水平不高、身体素质不强的民警被淘汰出局,强化了“看能力、重实干、比政绩”的导向。

  2、第二阶段:民主测评。科级干部竞争者按精细化管理考评得分、理论考试和体能测试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序取前35名进入民主测评环节。民主测评共分两个层次进行,即群众测评、公安局党委等额投票推荐,分别占分值20分、15分。①群众测评。召开公安局在职在岗干警大会进行民主测评(交警大队参加竞职的对象在交警大队干警大会上进行测评)。测评分优秀(不超过被测评对象的30%)、称职(不超过被测评对象的60%)、基本称职(必须占被测评对象的10%)三个类别,根据得票数按比率折算为实际得分(每得1张优秀票计1分,得1张称职票计0.8分,得基本称职票计0.6分)。竞职对象得分=(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参加会议人数×20。②公安局党委按职位数等额投票推荐。公安局党委成员按实际职位数等额投票推荐,根据得票数按比率折算为实际得分。竞职对象得分=得票数/参加会议人数×15。副职干部竞争者按精细化管理考评得分、理论考试和体能测试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序取前48名进入民主测评环节,别分值20分。由本局在职副职以上人员和副科级民警参加民主测评(交警大队参加竞职的对象在交警大队民警大会上进行测评)。测评分优秀(不超过被测评对象的30%)、称职(不超过被测评对象的60%)、基本称职(必须占被测评对象的10%)三个类别,根据得票数按比率折算为实际得分(每得1张优秀票计1分,得1张称职票计0.8分,得基本称职票计0.6分)。竞职对象得分=(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参加会议人数×20。

  第二阶段竞争将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廉政勤政,作风正派的民警选拔到领导岗位,努力实现“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调动了民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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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作亮点

  1、做到资格条件限制与广泛参与竞争相一致。开展竞争上岗活动,推动人事制度改革,要有正确的思想作为先导,更要有规范的操作程序作为保障。为此,我局紧紧抓住三个要点:一是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牢固“筑堤”。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合理配备、优化结构”的原则,切实选拔文化高、专业强、业务精、实绩明显、综合素质好的优秀民警,充实到中层领导班子中来。去年年初,我局就开始酝酿、协商和摸底,并几经研究形成了实施方案,还成立了由局长、政委为正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明确政工部门具体负责,确保竞争上岗工作有领导、有分工,统分结合,有序开展。二是以宣传、引导为抓手,正确“导航”。坚持把宣传放在首位,教育全体民警正确对待自身的优势,勇于展示,敢于面对自己的弱势,挑战自我,积极支持,踊跃参与。在工作方法上,广泛动员,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三是以信心、挑战为态度,充分“激励”。教育民警把竞争上岗作为提高素质、展示能力、彰显优势、推介自我、完善自我的极好机遇,激励民警充满信心参加,最大限度地把自己的优势、特长和成绩展示出来。

  2、做到公开公平竞争与实际操作公正相一致。我局此次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由市委组织部主持,市纪委、市政法委全程监督,副职干部竞争上岗由公安局临时成立的竞争上岗办公室主持,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真正做到阳光操作,坚持了“公开、平等、择优” 原则。民警一致反映,竞争上岗透明、公开,比的是能力、水平,比的是品德、纪律。一是严格准入标准。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采取两级审核制,对自荐的民警由所在部门领导现行对照设定的标准进行资格审查。纪检监察、政工部门对各部门上报的参加竞争上岗人员逐一再进行资格复查,接受全体民警监督,使民警在相同标准的起跑线上竞争。二是严格考试考核。局长胡敬昌亲自到省厅请专家从大练兵题库中抽取“应知应会”的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方面的题目整合成A、B两套试卷带回沅江,保密工作做到了无懈可击。题型兼顾各部门参加竞争上岗民警的不同业务,尽量避免题目畸重、畸轻,类型过偏、过难,产生明显不平衡。体能测试中,对照“大练兵”标准,区别不同年龄段设置相应的合格标准。同时,确定纪检监察、政工等部门组成监考小组,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一项测试进行监考,有效杜绝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发生。三是公示各个环节。从报名到任职,每一个环节都实行公示,将民警进入下一环节的情况公布于众,广泛接受民警的意见、建议和咨询,保障民警知情权。

  3、做到竞争上岗成绩与竞争民警素质相一致。精细化考评、理论考试和体能测试是真实反映民警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均采取过关制,达到设定的标准即有资格参加下一轮测试。一是充分运用精细化考评结果。竞职对象2010年和2011年元至8月份的工作分别进行精细化管理考评,并评定档次折算分数。二是认真体现理论知识水平。本着对民警负责的态度,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批卷,统一尺度标准,落选的民警认为理论测试真实、公正反映了自身的水平,确实比其他同志有差距,没有任何异议。三是强调健康体魄重要作用。通过紧张激烈的体能测试,促进了民警苦练基本功的斗志。

  4、做到群众民意评价与组织鉴定评价相一致。充分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上,从群众认可和组织认可“双轨”考察入选民警。一是全面征求群众意见。对过关入围的民警,召开全体民警会议,从德能勤绩等方面接受广大民警的综合评估,通过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切实把群众基础好,认可度高的民警选拔出来。二是深入开展组织考察。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对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入围民警逐人考察,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公示。副职干部竞争上岗由局纪检监察室、政工室有针对性地了解掌握入围民警思想品德、纪律作风、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经党委会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和意见,确定提拔任用人选。三是彰显以人为本的关怀。对提任民警,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逐一谈话,纪委专门开展岗前廉政谈话,深入开展领导素质和廉政教育,把牢政治关、品德关、纪律关。相关领导还分别与落选民警进行谈心交流,教育其要正确看待竞争的结果,不论在参与竞争中是否被组织选中,要讲党性,讲大局,讲原则,保持健康平和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一如既往地干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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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作成效

  一是民警政治待遇得到大幅提高。此次竞争上岗把一批忠诚型、学习型、实干型、亲民型、创新型、清廉型的干部选拔进中层领导班子,提拔到重要岗位,不断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了23名科级干部,同时争取市委、政府把全部内设机构高配为副科级,大幅度提高了民警的政治待遇。

  二是公安业务工作取得大幅提升。今年元至六月,全市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形势出现“一升两降四无”的可喜局面。“一升”是:打击处理数上升,今年元至6月共逮捕劳教直诉318人,较去年同期上升26.5%。“两降”是:城区“两抢”案件下降,今年共立两抢案件42起,较去年同期下降22.2%;重大恶性案件特别是命案数下降,今年仅发生一起命案。同时无政治案件、无重特大交通事故、无重特大火灾事故、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在今年上半年综合考评中,我局的打击指数在益阳排名第一,“3.01”特大网络传销案取得可喜的战果,各项公安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我局“三位一体”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春运三保”活动以及“一村一警”工作等工作经验相继在光明日报、人民公安报、法制日报、湖南日报、湖南都市频道、新华网、人民网、湘警网等大报大刊大台以及网络媒体上成功推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民意调查从去年的108位跃升到54位。

  三是公安队伍建设取得满意成效。竞争上岗创造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激发了队伍活力,取得良好成效。今年来,我局成功选树和推介了一大批优秀典型人物。巡特警大队长何军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琼湖派出所副所长缪俊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爱民标兵,治安支部被评为全市先进党支部,交警大队民警吴柏军被评为全市优秀党员。一季度已有8名民警荣立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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