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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沅江市人民政府公开选派驻点招商负责人和驻点招商干部公告

编辑:redcloud 2019-07-18 08: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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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对外招商力量,促进我市更好地把握上海、深圳、武汉等地产业大规模调整、转移的契机,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上新台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拟在全市干部队伍中选派驻点招商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位与任职时间

驻点招商负责人、驻点招商干部3任职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至2020731日,原则上一年一定。

二、选派条件

(一)驻点招商负责人

1.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中的市管干部;

2.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庄,作风正派,勤政廉洁;

3.工作热情高,适应并热爱从事招商引资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吃苦耐劳;

4.性格开朗,善于沟通交流,具有较强的公关、组织、议事、协调和谈判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长期外出招商工作

5.熟悉我市招商引资政策、市情、重点产业情况,对招商信息有较高的敏感性和较强的领悟力;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8月1日后出生);

(二)驻点招商干部

1.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

2.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庄,作风正派,勤政廉洁;

3.工作热情高,适应并热爱从事招商引资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吃苦耐劳;

4.熟悉招商引资政策、沅江市情、沅江主导产业情况;

5.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三、选派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22日。

3.现场报名:沅江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龚蔗 15007373066

(二)资格审查

2019年7月23日对报名者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三)组织遴选

综合研判报名对象、工作岗位等情况,提出拟选派人选建议名单。

(四)讨论决定

研究确定选派对象。

四、选派对象日常管理

在上海、深圳、武汉设立驻点,选派人员驻点工作期间,专职从事招商工作,不转人事关系,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绩效考核奖金由原单位发放,工资晋级等均由原单位负责。驻点人员的其他待遇按市委研究的有关规定执行。

 

 

沅江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6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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