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沅江市分站6月4日讯(通讯员 康固生)经过连续近6个月的缜密侦查,沅江市公安局成功破获某镇原农村信用社主任邓某良等人违法发放贷款系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
犯罪嫌疑人邓某良(男,55岁,沅江市南大膳镇人,沅江市某镇原信用社主任)等涉嫌违法发放贷款案,市公安局自2017年12月7日接到沅江某商业银行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
2017年12月12日,专案组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邓某良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邓某良交待,自2015年3月至2017年7月期间,为了帮卢某良、郁某辉、易某焱、张某华、陈某清、黄某红、夏某安等7名朋友办理贷款,利用自己担任信用社主任的职务便利,安排工作人员王某石(男,56岁,沅江市南大膳镇人,信贷员)、肖某(男,54岁,沅江市南大膳镇人,信贷员)、粟某(男,48岁,沅江市南大膳镇人,信贷员)等人借用、冒用易某生等80多人身份信息违法发放80余笔贷款,共计1750余万元,给夏某安等人使用,导致1165.63万元贷款本金无法偿还。2018年1月18日,犯罪嫌疑人邓某良被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
经依法侦查查明:
2015年5月至2017年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石伙同某镇原信用社主任邓某良,借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违法办理并发放贷款17笔共计337万元,导致这17笔贷款成为不良贷款。2018年5月22日,犯罪嫌人王某石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王某石被抓获
2015年5月至2017年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肖某受某镇原信用社主任邓某良的安排,借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私自制作贷款资料、违规办理并发放贷款6笔共计110万元,导致这6笔贷款成为不良贷款。2018年5月25日,犯罪嫌疑人肖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粟某被抓获
2014年12月至2017年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粟某受某镇原信用社主任邓某良的安排,借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私自制作贷款资料、违规办理并发放贷款19笔共计470万元,导致这19笔贷款成为不良贷款。2018年5月28日,犯罪嫌疑人粟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夏某安(男,59岁,沅江市漉湖芦苇场人)为了套取贷款资金,在已经向某镇信用社贷款1100万元未归还的情况下,通过与某镇原信用社主任邓某良协商,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借用、冒用范某明等42人名义,骗取某镇信用社贷款42笔共计840万元,用于投资在漉湖芦苇场外湖围湖养殖,现因亏损,导致819.63万元贷款至今没有归还,并造成42笔贷款成为不良贷款。2018年6月3日,犯罪嫌疑人夏某安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同时,经沅江市公安局依法侦查查明:
2015年3月至2017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樊某美(男,60岁,沅江市南大膳镇人)利用担任沅江市某镇原信用社某分社主任的便利,借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私自制作贷款资料,违规审批并发放贷款37笔共计326.5万元,其中314.5万元被樊某美本人予以挪用,用于偿还其之前挪用的相关贷款利息以及投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砂石场、养鱼、种植蔬菜、树木等项目。2018年3月16日,犯罪嫌疑人樊某美已依法移送起诉。
2015年2月至2017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波(男,55岁,沅江市南大膳镇人)利用担任沅江市某镇原信用社某分社主任的便利,借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私自制作贷款资料,违规审批发放并挪用贷款44笔共计671万元,其中617.7万元被刘某波本人予以挪用,用于投资与他人合伙养殖桂鱼、养殖螃蟹和养殖野鸭子等项目。2018年3月16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波已依法移送起诉。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沅江新闻网
作者:康固生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