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任 玲)为了全面掌握案件审结执结情况,及时了解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沅江法院组织开展了“案情大回访,拉近警民心”活动,要求法官每办结一件案件都要进行回访,回访情况记入案卷中。回访方式有电话回访、公函回访、当面回访、委托回访等,回访内容包括调解协议和裁判文书是否履行、执行款是否到位、当事人对案件审结执结满意程度、办案人员廉政情况以及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
为了避免回访工作流于形式,该院规定,审管办和监察室必须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审管办在评查案卷时无回访记录的,视同案卷存在瑕疵,每件扣2分。纪检监察室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结案后没有回访的,通报全院,并由分管院领导对案件承办人进行约谈。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纪检监察室从今年以来已结案件中随机抽取400件,逐一进行回访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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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沅江新闻网
作者:任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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