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廖珊) 今年来,沅江市人社局积极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在全市各乡镇、场、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建立16个劳动争议调解中心,配备了专职调解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实现了基层人社平台解调组建率100%。
从年初开始,市内用工单位必须按照《湖南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的规定,向人社部门报告劳动用工情况,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审核并予以备案。人社部门相关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失业保险金等业务时,必须查验用工单位是否出具了加盖有“沅江市人社局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的劳动用工备案资料。通过进一步完善有关用工规定,不断的增强了用人单位守法意识,提高了人社工作政策知晓率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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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沅江新闻网
作者:廖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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