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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涉摩”事故的思考

来源:沅江市交警大队 编辑:redcloud 2014-04-03 14: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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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以及“村村通公路”工程的实施,摩托车像雨后春笋一样出现在乡道、村道上,而且正在以迅猛之势进入农村的千家万户。摩托车在给人们的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它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也如影随形,给无数家庭带来了灾难和痛苦。而在众多“涉摩”事故中,有关中小学生的事故案件时有发生,各种假期更是事故频发,有的甚至付出了宝贵的稚嫩生命,给社会及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如何有效减少学生“涉摩”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已成为家庭、学校、社会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下面我就几起社会影响较大的中小学生“涉摩”事故作几点思考,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发社会全民大思考,共同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一、典型事故案例

1.2013年7月12日上午7点,沅江市区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渣土车在转弯时撞上一辆二轮摩托车,搭乘摩托车的11岁学生当场死亡,驾驶摩托车的其父经抢救无效死亡。

2.2013年7月20日下午5时,重庆某地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两辆搭载九名中学生的二轮摩托车在并排疾驶过程中,一摩托车上忽然有人伸脚踢了旁边摩托车一脚,导致两车失去平衡撞在了一起,9人均飞出车外,酿成当场死亡3人,6人受伤的悲剧。

3.2013年8月18日下午2点半,沅江市省道204线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两名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参加完同学升学宴后,骑行一辆无牌无证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被一辆轿车撞飞,造成1死1伤的严重事故。

二、事故主要原因

1、盲目自信而侥幸心理。有许多摩托车驾驶人对自己的驾驶技术过于自信,总认为什么紧急情况都能处理过来,紧挨着大货车、小汽车疾驰,结果就如上面典型事故中的“7.12”事故受害者,在渣土车转弯时的几秒钟时间内,刹车不及而连人带车被卷入了货车车轮下。

2、超员且随意追逐嬉戏。摩托车超员超载是重要的安全隐患,因为在此情况下制动性能将降低,转弯等操作的灵活性也会下降。而上面事故中的“7.20”事故就是在严重超载情况下,还随意嬉戏,导致惨祸发生。

3、超速行驶且不戴安全头盔。“十次事故九次快”,“8.18”事故发生在省道204线,摩托车及轿车行驶速度都较快,给驾驶员反映的时间太短。而由于摩托车是“肉包铁”,不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摔地即成重伤。

三、学生“涉摩”事故的影响

1.对家庭的影响。学生是未成年人,是家庭的重点,且执行计划生育以来,独生子女更是爸妈的“心头肉”,摔一跤爸妈都会心疼,更勿论严重到伤亡的交通事故了。比如文中提到的典型事故案例,学生的家长都是哭得死去活来,伤心到肝肠寸断。所以,对家庭而言,学生“涉摩”事故影响是沉重的。

2.对社会的影响。学生“涉摩”交通事故如果程度较轻还好,如果严重到伤残或死亡,学生的家属、同学便会在愤怒的情绪下做出不理智的行为,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诱因。比如典型案例中提到的“8.18”事故发生后,死亡学生的近两百名同学朋友赶到交警大队大吵大闹,不分青红皂白放鞭炮、摆花圈,最后在公安部门、教育部门的领导出面调解下才平息。

3、对国家的影响。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所以他们的健康成长从长远来看也影响到我国社会前进的步伐。

四、学生“涉摩”事故成因分析

1、家庭教育严重欠缺。主要是以下三类中学生家庭教育欠缺: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的孩子和父母赌博无正业的孩子。这些学生平常接受家长的教育少,在骑乘摩托车时也得不到家长的及时制止。甚至有的家长认为自己孩子不需要学习考试,小小年纪就会驾驶摩托车,是“天才”,有“本事”,给孩子人身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还有一些家长更没有意识到孩子驾驶摩托车产生危害性,从而放松对摩托车日常管理,随便乱扔车钥匙,给孩子偷骑摩托车上路提供了方便。好父母决定孩子一生,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的重要方面。

2、经验不多、技能不熟。中学生开家里长辈的摩托车,自己都是没有考过驾驶证的,驾驶知识不全,学会开摩托车后也由于开车时间少,所以经验不足,在紧急情况和特殊路况时,不能正确的处理。而一些小小的偏差经常就导致车毁人亡的后果。

3、摩托车安全性能差。摩托车结构轻便,马力足,车行速度快,但由于摩托车存在自身稳定性差、制动能力弱,安全防护设备不足等特点,一旦发生“涉摩”交通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现象很难避免。

4、青春期的个性特点。青春期的孩子都有梦想、抱负,但又有好奇心强、冒险、叛逆的特点。思维简单,思想单纯,喜欢出风头,相互之间攀比虚荣心强,遇到什么新鲜事情都想尝试,易于产生盲目的冲动和冒险行为,如趁家长不在家偷开摩托车上路,特别在农村地区相当普遍,超员超载,成群结队驾驶摩托车在公路上胡钻乱窜,追逐戏嬉,极易诱发交通事故。

5、交通安全教育重视程度不够。社会各界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重视程度不够。长期以来,有些单位总认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交警一家的事情,由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没有纳入学校教学大纲,教育部门和学校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造成安全教育课形同虚设。更有的甚至认为交警到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是交警在作秀,是为拍个镜头完成任务。截止目前,全市仍有部分学校无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无交通安全宣传阵地。

五、学生“涉摩”事故防范措施

1、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为贯彻这一规定,有必要在中学增开每周一节的法制宣讲课,教材内容应针对青春期学生的特点制定,案例鲜活,图案鲜明,知识到位,并辅以演讲、写心得、游戏课、海报创作赛、答试卷等多种形式让交通安全知识深入学生脑海,从而牢固树立安全出行意识。

2、推进交通安全宣传多样化。在交通安全宣传方面,除常规的宣传教育手段外还必须开展形式新颖、通俗易懂、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比如在配备投影仪的多功能教室利用多媒体展示真实案例现场;拟定交通状况调查或事故统计等为假期调查报告题目;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学生挨户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开展安全演讲、辩论赛、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活动;可利用涉及中小学生摩托车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制作成内容简洁、通俗易懂的精美的展板和卡通宣传单,深入学校发放给广大师生,作为课外活动辅导读物,让他们意识到驾驶摩托车发生事故给自己、学校、家庭带来危害性和严重性,只想潇洒,只图刺激,最终会酿成终身大祸;另外还可拓展多渠道比如QQ群、微博、手机信息、广播、电视进行报道宣传等等。

3、充分发挥学生家长、老师自我约束言传身教作用。交警部门大力开展“五进”宣传活动,通过倡导广大老师、家长以身作则,在学生心目中树立起文明守法榜样,促使学生逐渐养成遵守交通法规良好习惯,从而达到拒绝驾驶摩托车目的。同时,积极联合教育部门做好学生寒暑假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在每年寒暑假前召开的家长会上要督导学生家长对子女严加管教,保管好自己摩托车和汽车钥匙,不要让孩子随便就偷开机动车,更不能将机动车交给未成年人驾驶,严防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4、加大学生“涉摩”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交通法》中规定未满十八周岁不能申领驾驶证;未满十二周岁不得乘坐摩托车。要主动牵手教育、安监等部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定期对学校周边道路开展隐患排查,落实整改。针对学生驾驶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合理调整勤务方式,合理调配警力,采取错时上路,延时下班等方式,对学生涉及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同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优势,督促学校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对学生驾驶摩托车进出校园,学校保安要及时阻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特别对农村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违法要积极发动乡镇、村委、农村派出所力量,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一经发现学生驾乘摩托车,应及时制止。对中学生驾驶摩托车,除依法严肃处理外,还要对其耐心教育,必要时联系家长、老师和学校,做到多管齐下,有效根治。

5、积极开展护学行动。继续坚持深入开展护学行动,通过在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建立“护学岗”,指挥疏导交通,护送学生过马路,防止校园周边造成交通拥堵,对涉及学生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及时制止,最大限度避免涉摩事故发生。

6、大力发展农村公交和校车。目前城区中小学生一般是乘坐公共汽车和校车上下学,而农村由于条件制约,许多家长只能用摩托车作为通行工具接送学生。如果政府部门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投入和发展农村公交和校车,那么学生“涉摩”事故将会有效减少。

来源:沅江市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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