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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2013年逃逸事故侦破工作回眸

来源:沅江市交警大队 编辑:redcloud 2013-11-05 16:46:3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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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破一、有一捕一,不让一名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不让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属对公安交警失望,无遗留案件、无未侦破案件”。这是沅江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颜建波在交警大队集中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专项行动动员会上提出的具体要求。今年以来,沅江交警大队始终按照这一目标,严格按照部局和总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警力侦破逃逸事故。1至9月份侦破逃逸事故12起(其中重大事故7起),逃逸事故侦破率100%。特别是在1至3月份,为期3个月的侦逃专项行动中,期间发生的2起重大逃逸事故和2012年12月发生的3起重大逃逸事故全部侦破。这些逃逸事故的成功破获,伸张了正义,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让满意写在了人民群众的脸上。回顾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主要有六个方面的特点和成效。

一是精心组织部署。根据《湖南省集中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定了具体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合理配置警力,建立侦逃多警联动工作机制。落实了工作例会、调度会和集体议案、定期通报等制度。并将侦逃作为本年度的中心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坚持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做到了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任、人人有任务,形成了警种协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侦逃专项行动期间,副市长兼公安局长颜建波先后3次到大队参加调度会,听取案情和工作进展的汇报,指导侦破工作。大队长冷劲亲力亲为,参与逃逸案件侦破;分管副大队长陈铮主持每起案件的侦破,身先士卒。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还多次听取了交警大队关于预防和侦破逃逸事故的专题汇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市委第18次常委会在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时,对预防和侦破逃逸事故作了具体部署;市政府办出台了工作预案,公安局制定了警种联动方案,为侦逃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是保障措施有力。为确保侦逃工作顺利进行和实际效果,加大了警力投入、财力投入、装备投入。调整充实了事故处理部门的警力,在年初预算时安排了足够的逃逸事故侦破专项经费,并争取了市政府的财力支持,添置了用于逃逸事故侦查的勘查装备和相应的科技装备。每起逃逸事故均抽调了业务骨干成立了专案组,调集车辆作为办案专车。在大队工作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投入侦逃专项资金30万元,并设立了举报奖励基金。通过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保障了侦逃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坚持科技强警。坚持把交通科技应用于逃逸事故的预防与侦查工作中。上半年建成了集治安交通防控管理为一体的电子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并投入运行使用。设置电子视频监控点位294个,分别在省道204线、县道008和009线新建(改建)了5个300W高清公路电子卡口,接入全省公路查缉布控平台。为确保交通科技设施在逃逸事故预防和侦破工作中的功能得到最大发挥,大队专门成立了视频侦查中队,从其他警种抽调刑侦技术和科技人才充实到视频侦查中队。视频侦查中队积极配合事故处理部门侦查逃逸事故,通过视频侦查,成功破获了2起重大逃逸事故。

四是强化工作责任。为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实行了大队领导、中层骨干、专案民警包案责任制。逃逸事故侦破率与精细化管理考核及绩效补助挂钩,与年度评先评优和民警职务晋升、岗位调整挂钩。每案明确一名大队领导、一名中层骨干和若干名民警具体、负责,增强了办案民警的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五是警种协同作战。通过不断摸索和实践,结合逃逸事故发生的地域、时间、规律、特点,进一步完善了快速接(转)处警、设卡拦截、现场勘查、围捕“一条龙”工作机制和“110、122、120”快速联动机制。发生在省道204线益沅一级公路的事故,市公安局报警服务台在通知事故处理民警出警的同时,立即指令三眼塘派出所在原竹莲收费站处设卡;发生在省道204线赤山二级公路段的事故,立即指令南嘴派出所在茅草街大桥设卡;并用对讲机通知就近执勤的交通民警赶往现场。每发生一起逃逸事故,全体交通民警全部参与先期处置。通过健全逃逸事故侦破工作机制,坚持警种协同作战,确保了侦破工作的时效。

六是侦破工作有力。2012年12月22日03时,草尾镇南岳庙村村民陈建军在省道202线125公里处行走时被汽车撞死在路面,肇事者驾车逃逸,直到早晨6时50分群众发现死者后才报警。由于无目击证人、无人及时报案,发案时间不明、肇事车辆车型不明,侦破工作曾一度陷入困境。侦逃专项行动开始后,增加了侦破力量,重新成立了专案组,副大队长陈铮任组长,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侯建忠、副中队长刘建友、民警龙忆山和二中队副中队长吴柏军为专案组成员。专案组日以继夜地工作,根据现场遗留的玻璃碎片、雨刮器臂、挡泥板内衬等遗留物,前往长沙、益阳等地请专业技术人员确认车型,最后确定为“江淮瑞风”现代商务车。车型确定后又迅速到益阳车管所查阅了辖区89台类似车辆的资料。随即,将重点放在草尾镇、千山红镇、南湾湖农场等地,逐一进行排查,并调取了公路卡口和收费站的信息资料。经过缜密侦查锁定嫌疑车辆为湖南省军区南湾农场的一台下线军车,车辆系现役军人马凯(二级士官)所有。经与部队衔接,1月9日,传唤了嫌疑人马凯,他对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遂将其依法移送军队保卫部门处理。

2012年12月31日6时50分,华容县注滋口镇西河村程吉良驾驶湘F6C156“五菱之光”小型客车从华容驶往株洲途径省道204线南嘴镇鲤羊村路段时,与行人熊某相撞,造成熊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程吉良驾车逃逸,经专案组10个昼夜的奋战,终于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1月10日22时30分,专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连人带车从华容县押回沅江。

2013年1月23日10时30分,益阳市大通湖区北洲子镇驾驶人陈利驾驶湘B33648大型油罐车,从沅江市南大膳镇沿县道004线驶往大通湖区途中,在义南村南湖桥路段与五副坝村村民吴某驾驶的一台豪门无牌两轮摩托车同向行驶相碰,吴某被当场撞死。事故发生后,陈利驾车逃离现场。由于当日大雾,能见度非常低,可视距离只有4-5米,直到事故发生半小时后群众发现死者尸体才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经派出所现场勘察,初步判断为交通肇事逃逸案,遂向交警二中队转警。二中队民警在出警的同时,立即向分管副大队长陈铮报告了简要案情,紧接着,陈铮和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胡志勇、民警龙忆山赶往事故现场。由于天气原因,处警民警赶到事故现场时现场已被破坏,除摩托车碎片外,没有留下其他任何有价值的遗留物,但侦破工作仍有序进行。当晚,刚到任的大队长冷劲赶到南大镇,组织开展侦破工作,专案组废寝忘食,昼夜奋战,因事故发生时特殊的天气状况,调查取证工作难度大,办案民警并没有气馁,将重点放在县道004线南大膳镇至五门闸路段公路沿线。经走访群众,得到线索,有知情者反映事故发生时,有一台大型油罐车从南大膳镇方向驶往北大乡方向。于是,专案组将排查重点放在油罐车,通过机动车信息管理系统和安监部门的有关材料,对辖区油罐车进行了全面排查,但排查结果却一无所获。案情分析会上,专案组决定将排查范围扩大到周边的大通湖区和南县、华容。经全面排查,将着重点落在大通湖区北洲子镇陈利的湘B33648大型油罐车。通过直接与陈利正面接触,陈利自己交待事故发生当日确实开车经过了事故地点,但矢口否认发生过交通事故。由于没有直接目击证人,只有人看到过印有“爆”的罐体车在事故路段经过,仍无法确认该车为肇事车辆。便请刑侦专业技术人员提取了嫌疑车辆的痕迹与摩托车上遗留的痕迹进行比对,经初步鉴定基本相吻合,坚定了办案民警的信心,并将有关痕迹送省级司法痕迹鉴定机构进一步鉴定,鉴定结果相吻合。依法传唤陈利后,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流下了悔恨的泪,陈利终于低下了头,对肇事逃逸犯罪供认不讳,表示依法授受处理。2月7日,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犯罪的嫌疑人陈利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2年12月11日21时,南大膳镇张应池驾驶湖南H·9A140三轮汽车在南大膳镇镇郊村一组路段与刘某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刘某死亡,张应池驾车逃逸,经过专案组60个昼夜的奋力侦查,此案水落石出,于2013年2月10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2013年7月24日下午,沅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将“6·11”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彭远贵及肇事嫌疑车辆从长沙押解回沅江。2013年6月11日20时30分,家住长沙市开福区的彭远贵驾驶湘HA2861G轿车从安乡驶往长沙,途经省道204线沅江新湾镇新湾村路段时,与行人姜某相碰,造成姜某受伤致死(姜某系当地村民,女,41岁)。事故发生后,彭不及时抢救伤员也不报警,驾车逃逸。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遣警力上路布控,查缉嫌疑车辆,开展侦破工作。由于事故现场没有直接目击证人,仅遗留了一个被撞坏的反光镜;往南、往北的两个公路电子卡口正在维修,已停止使用,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困境。市领导要求不惜任何代价,尽快侦破此案。大队长冷劲向市领导立下了“军令状”,并主持召开案情分析会,部署侦查工作。同时,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了专项组,专案组日以继夜地开展工作。根据肇事车辆遗留在现场的反光镜,经反复鉴定确定了肇事车辆车型,又通过机动车信息系统查阅类似车辆的相关信息,并到周边南县大队、直属二大队、大通湖大队调阅电子卡口的信息。专案组先后多次到长沙、安乡等地调查取证。通过40多个日夜的缜密侦查,锁定了肇事犯罪嫌疑人和车辆。7月24日,在长沙开福区警方的密切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彭远贵一举抓获。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彭远贵对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7月9日20时13分,驾驶人熊立范驾驶湘HL7121江淮牌小客车在城区入园路由东往西行驶时,因涉嫌酒驾,见入园路与新沅路交叉路口有交警例行检查,在粮食局门前急转弯掉头时,连续与停在路边的湘HG7226小客车、湘H7WY01小客车相碰,被撞车辆损失上万元。其在驾车逃跑途中,又在金融路路口与龚女士驾驶的轻便摩托车相碰,造成龚某受伤,继续逃跑。熊为规避检查,连续与3台机动车碰撞,并造成人员受伤,不思悔改,疯狂逃逸,群众反响很大。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侦查。经调查取证,锁定了嫌疑车辆和嫌疑人,终于在玉珊瑚花苑地下车库找到了嫌疑车辆,熊立范对连续肇事逃逸伤人的事实供认不讳。

2013年7月9日22时38分,驾驶人曹某驾驶一台无牌马自达A6小客车在桔城大道“福润家”超市前将骑自行车的许某撞成重伤,事故发生后曹某驾车逃逸。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侦查,大队长冷劲挂帅,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采取了“拉网式”的排查,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发布协查通报,调阅视频监控资料。经过专案组一周的昼夜奋战,锁定了肇事嫌疑人和车辆。传唤曹某时他开始还矢口否认,在铁的事实证据面前和政策功势下,他终于低下了头,交待了肇事逃逸的过程。

2013年9月28日,南嘴镇鲤羊村村委干部和村民刘伟等一行7人将一面印有“辛劳为民、万众归心”的旌旗送到沅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交警大队24小时侦破一起重大逃逸事故表示感谢。9月26日18时55分许,省道204线45KM+500M处(南嘴镇鲤羊村路段)发生一起逃逸事故。当地村民刘某(男,59岁)在路边行走时,被机动车撞成重伤,肇事者驾车逃逸。刘某经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连夜开展侦破工作,办案民警昼夜奋战。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和现场遗留的物证,确定车型和车身颜色,逐步缩小范围。次日清晨,办案民警又分赴长沙、益阳、南县、大通湖等地调查取证。通过缜密侦查,锁定了嫌疑车辆和嫌疑人。在大通湖区公安分局、大通湖交警大队、北洲子派出所等兄弟单位的密切配合下,于27日19时在大通湖区北洲子镇将犯罪嫌疑人袁某一举抓获;紧接着,又在草尾镇胜天村将嫌疑车辆查扣。袁某归案后,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沅江市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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