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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省卫”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编辑:redcloud 2013-09-05 1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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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省卫”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全面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大队决定从3月18日—7月10日开展城区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进行长效整治。实行高峰守点、“七路段”责任制及“十二点”平峰巡逻管控执勤勤务的模式,进一步加强民警的管事率,提高见警率,实现人、车、路“三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努力打造城市道路畅通、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创省卫”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小组。由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冷劲任组长,教导员罗长江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及科(所)队长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灿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新民为副主任,办公室设秩序管理中队。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督导;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及与有关部门的联络和信息工作。

二、整治内容

(一)酒驾、客车超员、货车超载、机动车超速、疲劳驾驶等。

(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悬挂、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假牌、套牌车辆。

(三)乱停、乱靠、乱掉头、逆行和不按信号灯行驶。

(四)公交车、出租车不按规定上、下乘客。

(五)车上人员向外乱扔物品。

(六)行人不走斑马线、不按人行横道信号灯过马路。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落实高峰守点勤务制度。在洞庭宾馆灯控路口设 “交通示范岗”,用手势指挥车辆通行;在老政府灯控路口设 “服务示范岗”,劝解行人、非机动车遵守法规,服务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在湘北市场入口设“文明执法岗”,查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纠正行人、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法规,行人不文明行为。

(二)坚决执行“七路段”责任制及“十二点”平峰巡逻管控勤务制度。“七路段”即琼湖路、巴山路、沅江大道、庆云山路、山巷口路、新沅路、桔城大道。实行中队领导路段负责制,干警分段包干管理责任制。“十二点”即以下重点交通路口:湘北市场入口、公安局(莲花塘学校)、中医院路口、老政府灯控路口、洞庭宾馆灯控路口、邮政转盘、盛世家园灯控路口、琼湖中学、巴山路灯控路口、沅江大道交新沅路路口、太阳桥灯控路口、百合车站出口。

(三)具体安排如下:

1、高峰守点由一、二、三、秩序中队、内设科室负责,当天由正班大队领导负责进行督查签到。警力安排见当月高峰守点执勤安排表。

2、平峰巡逻执勤由一、二、三、秩序中队负责,实行中队长负责制,正班大队领导负责督查。

第一责任路段:琼湖路、庆云山路、沅田路。

责任单位:一中队,中队责任人杜红。

重点路口:邮政转盘、洞庭宾馆灯控路口、老政府灯控路口、公安局(莲花塘学校)路口、老中医院路口、湘北市场路口。

第二责任路段:桔城大道、沅江大道(盛世家园至金竹路)

责任单位:二中队,中队责任人周国军。

重点路口:盛世家园灯控路口、太阳桥灯控路口。

第三责任路段:新沅路、沅江大道(盛世家园至新沅路)、入园路。

责任单位:三中队,中队责任人李煜。

重点路口:巴山路灯控路口、沅江大道交新沅路路口。

第四责任路段:巴山路、山巷口路、桔园路。

责任单位:秩序中队,中队责任人李新民。

重点路口:百合车站出口、巴山路交桔园路路口、山巷口路交巴山路路口、琼湖中学。

(四)采取定点与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对乱停、乱靠车辆进行处罚,对长时间违停车辆锁车或强制拖移现场。锁车时重点针对未悬挂号牌车辆,并在锁车器上粘贴执勤民警联系号码,执勤民警对违停车辆开具现场执法凭证。

(五)由法宣中队负责制定“创省卫”交通秩序整治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今年交通管理的中心任务,也是当务之急。全队民警必须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打折扣。

(二)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避免激化执法矛盾和纠纷,并切实加强自身安全防范。

(三)当班大队领导应对当日整治行动进行督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整治工作情况,大队每周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0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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