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吴铁芳)7月24日下午,“6·11”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彭某被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从长沙市押解回沅。
6月11日20时30分,家住长沙市开发区的彭某驾驶湘A2861G轿车从安乡老家返回长沙途中,在省道204线新湾村路段与行人姜某(女,41岁,新湾镇龙山村村民)相碰,致姜某重伤。事故发生后,彭某不停车抢救伤者或报警,而是驾车逃逸,导致姜某死亡。接警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通过40多个日夜的缜密侦查,锁定了肇事嫌疑车辆和犯罪嫌疑人。7月24日在长沙开福区警方的配合下,将彭某抓捕归案。经审讯,彭某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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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沅江新闻网
作者:吴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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