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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和暑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编辑:redcloud 2013-07-08 17: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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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安办发〔2013〕12号

沅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和暑期安全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芦苇场,市直有关单位:

随着夏季来临,我省学生游泳、嬉水导致溺亡的事故时有发生。入夏以来,我省湘乡、新邵等地相继发生多起多人溺水事故,令人痛心,教训十分深刻。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暑假学生安全工作,市委书记邓宗祥在市一中高考调研时对有关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有关单位要加强水域等场所的管理,千方百计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为贯彻落实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意识。根据《沅江市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定》,现就我市预防学生溺水和暑期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职责

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和暑期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针对暑期学生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乡镇的公共水域,群众习惯下水游泳的地段,曾经发生过意外的水域等,要采取得力措施,明确村(社区)的责任,认真组织排查、消除隐患。对存在可能有学生嬉水溺水危险的公共水域要设立警示标牌,充分利用宣传车辆、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宣传手段,结合“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大力营造学生暑假预防溺水事故和安全事故的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学生安全的认识。

二、齐抓共管,确保无学生溺亡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1、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要制定《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暑期防溺水和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通过召开中小学校校长会议,开展以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等形式。层层落实责任,并开展检查督促,确保工作落实。

2、市旅游局。市旅游局要加强对学生暑假旅游活动的管理,督促经营业主按规定配备救生设备和人员,确保旅游车船和游乐场所、设施的安全。取缔和打击无资质、无安全保障条件的船员参与旅游运营。

3、市畜牧水产局。市畜牧水产局要加强对所属水域的安全管理,要组织排查,对可能发生学生嬉水的地域要设立禁止游泳的警示标牌,严厉禁止学生特别是未成年学生下湖游玩。

4、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要加强城区水域建设项目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要做好已竣工验收的项目的移交和安全管理责任划分工作,加强对城市公用设施(资源)出租、经营、开发的管理,严防事故特别是溺水事故发生。

5、国土资源局。国土部门要加强取土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取土造成的积水坑导致人员溺亡,要督促取土施工单位设置禁牌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防止学生滑落溺亡和土坡垮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6、市体育局。市体育局要加强对体育游泳场所的安全管理,要对全市室内外游泳营业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对设备、设施及场地不符合安全条件,安全人员配备不到位的,要一律责令停止营业。对非法经营的,一律取缔,对经整改不能达标的,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7、市城管局。市城管局要加强对城区公园“五湖”的安全管理,完善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做好学生私自下湖游泳嬉水的劝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青少年水上游乐项目的监管。

8、市安监局。市安监局要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工作不力或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要在全市通报,对导致人身伤亡发生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建立预警机制,加强信息报送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和安全工作预警机制,重要时段、重点领域和极端天气都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预防工作,发现苗头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要建立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增强应急反应能力,确保预防中小学生溺亡和安全工作的实效。

 

沅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三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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