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宣字〔2013〕6号
中 共 沅 江 市 委 宣 传 部
关于开展“欢乐潇湘 美丽洞庭 幸福沅江”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党委(工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沅江市“欢乐潇湘 美丽洞庭 幸福沅江”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实施方案》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此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中共沅江市委宣传部
2013年3月26日
沅江市“欢乐潇湘 美丽洞庭 幸福沅江”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文化强市步伐,进一步激发基层群众的文化热情,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我市群众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沅江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将联合举办2013年“欢乐潇湘 美丽洞庭 幸福沅江”系列群众文化活动。为保证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3年3月至12月。
二、活动宗旨
通过组织开展面向广大群众的文化活动,全面展示群众文化成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壮大群众文化队伍,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为文化强市建设作贡献。
三、举办单位
由中共沅江市委宣传部主办,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承办,各乡、镇、场、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协办。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活动组委会
主 任:杨美娜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主任:唐顺祥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徐鄂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姚伏良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老干局局长
陈盛祥 市文广新局局长
曹建华 市文联主席
刘振坤 市教育局局长
龚菊红 市妇联主席
李 谋 团市委书记
高谷良 总工会党组书记
卜源光 市体育局局长
成 员:李 青 市委宣传部宣传文艺科科长
陈文魁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王 萍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彭哲民 市文联副主席
李席斌 市老干局副局长
段学文 市教育局副局长
林 婧 市妇联副主席
范思颖 团市委副书记
张 力 市总工会副主席
易世红 市体育局副局长
(二)设立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欢乐潇湘 美丽洞庭 幸福沅江”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唐顺祥兼任主任,李青为副主任,成员由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市直有关单位、市文化馆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宣传文艺科负责。
五、活动内容
(一)“欢乐潇湘 幸福沅江”群众文艺汇演活动
1.组织机构
由市委宣传部主办,市文广新局承办,各乡镇场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协办。
2.活动安排
(1)宣传发动。4月25日前,各乡、镇、场、街道、市直有关单位分别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群众文艺团队参赛。
(2)初赛。4月至5月,各乡、镇、场、街道分别组织初赛,市直及驻沅有关单位按属地原则,参加所在街道组织的初赛。
(3)决赛。6月,各乡、镇、场、街道根据初赛情况,分别选送1—3个群众文艺节目参加市里组织的决赛。
(4)总决赛。7月,组委会将决赛中选拔出来的优秀节目进行复排后,参加益阳总决赛。
3.节目要求
(1)参选节目包括音乐、舞蹈、曲艺、小戏、小品、杂技、魔术等群众文艺节目。
(2)节目内容以展示优秀传统文化,反映我省“四化两型” 和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火热生活,讴歌美丽自然风光、民族风情和人民幸福生活为主,体现“三贴近”原则,具有鲜明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浓郁生活气息。
(3)参演单位必须是群众文艺团体。演员必须是非专业演员,不能外请演员。
(4)市级决赛后,复排组合成1台时长不超过一个半小时,节目数不超过15个的文艺节目。
(5)活动组委会将设立文艺辅导组、检查督导组,届时到各乡镇场街道进行辅导、指导、检查、督导。各地各单位组织工作情况将作为组织工作奖评选的重要依据。
4.奖项设置
(1)评选出一批优秀群众文艺节目,其中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7个、优胜奖若干个。
(2)评选出组织工作奖6个。
(二)“欢乐潇湘 沅江花鼓大戏台”活动
湖南花鼓戏是我省著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市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为了传承花鼓文化,创新花鼓艺术,打造花鼓品牌,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决定在全市开展“沅江花鼓大戏台”活动。
1.演出安排
从今年开始,每年由市政府采购花鼓戏70场,到全市各个乡镇场进行巡演(每地每年安排5场演出)。
2.管理办法
(1)建立政府采购机制。花鼓戏剧目实行政府采购,每场演出补贴5000元。
(2)建立严格考核机制。“沅江花鼓大戏台”送戏下乡活动由市文广新局、乡镇文体卫站全方位进行考核。
(三)“欢乐洞庭 幸福沅江”周末广场文化沙龙活动
为满足城镇居民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文艺爱好者的精神文化需求,决定在全市开展“欢乐洞庭 幸福沅江”周末广场文化沙龙活动。文化沙龙活动包括周末广场电影院、周末广场大舞台、周末广场百姓讲堂 、周末广场才艺秀、周末广场大家唱等活动,努力打造“公益宣传窗口 百姓文化广场”。
1.中心城区活动安排
(1)组织机构。由中共沅江市委宣传部主办,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市电视台、市文联、市妇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教育局、市老干局等相关部门协同承办。
(2)活动地点。在市中心城区广场共设活动点3个。利用固定大舞台、流动舞台车、固定电影放映点等开展各种文化沙龙活动。同时,建“周末广场电影院”形象宣传标牌若干个,形象标牌在放映时作为银幕架使用。
(3)活动安排。每周末一个主题活动内容,由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轮流具体承办。
(4)活动内容。周末广场电影院放映内容包括公益宣传短片和故事片放映两个部分。公益宣传短片主要放映交通安全、创卫、禁毒、环保、消防、两型社会、社保、用药安全、文明创建等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周末广场大舞台、周末广场大家唱主要为广大舞蹈爱好者和业余歌手提供展示表演的舞台。周末广场百姓大讲堂,主要让老百姓讲述自己身边感人的故事,以百姓的语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理论。周末广场才艺秀主要是给广大市民朋友展现才艺,传播文明提供平台。所有沙龙活动要体现政治性、时代性、健康性、地方性、群众性、娱乐性等要求。
(5)经费筹措。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筹措经费。
(6)管理办法。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受聘任市民监督员共同管理。
2.乡镇场活动安排
各乡镇场参照市级模式,2013年在辖区中心位置开展周末文化沙龙活动,包括建设“周末广场电影院”和推进村级文化建设“六个一”工程,形成市、镇(乡、场)、村三级群众文化网络。各乡镇场今年建设“周末广场电影院”不得少于1个,努力实现我市周末广场电影院活动全覆盖。
(四)“欢乐潇湘 炫舞洞庭 幸福沅江”广场舞电视大赛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依托我市丰富的群众文化活动,特别是广场舞文化资源,在连续二年成功举办 “炫舞洞庭”沅江市健身舞电视大赛基础上,举办“欢乐潇湘 炫舞洞庭 幸福沅江”广场舞电视大赛,进一步推进我市全民健身运动及群众文化的发展。
1.组织机构
由市委宣传部主办,市广播电视台承办,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妇联、市体育局、市老干局、沅江新闻网、市舞蹈家协会协办。
2.活动内容
(1)宣传发动。4月25日前,各乡、镇、场、街道、市直各部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各广场舞团队参赛。
(2)初赛。4月至5月,各乡、镇、场、街道分别组织初赛,市直各部门按属地原则,参加所在办事处的初赛,各乡镇场至少组织初赛1场。
(3)决赛。6月,各乡、镇、场、街道根据初赛情况,分别选送1—3支队伍进入市级决赛。
(4)突围赛。7月至8月,组委会根据决赛情况,选送5—8支队伍参加益阳市广场舞对抗赛和决赛。以上每场比赛均由市电视台进行录制播出。
3.比赛相关规则:
(1)参赛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社区、乡镇、学校、社会团体、健身俱乐部等组队20人以上即可报名参赛,组队时男女应有适当的比例(具体细则另定)。
(2)报名分类
青少年组:6岁以上,35岁以下
中老年组:35岁以上
4.奖项设置
(1)评选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优秀奖若干个。
(2)评选出组织工作奖6个。
(五)“放歌洞庭 幸福沅江”全市歌手电视大赛
1.活动内容
全市歌手大赛,演唱歌曲内容必须健康向上,歌唱改革开放、歌唱社会主义、歌唱党的领导,具有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演唱形式以独唱、二重唱、小组唱为主,参赛者年龄须在12岁以上(含12岁)。
2.组织机构
由中共沅江市委宣传部举办,市广播电视台承办,市文
广新局、市总工会、市文联、团市委协办。
3.赛事安排
此次歌手大赛按照初赛、复赛和总决赛三个阶段,分四个片块进行,在市区举行总决赛。
4.具体要求
市委宣传部负责大赛事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工作。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大赛的组织和经费的筹措、使用,包括全程录播、奖金、奖品、证书准备等各项工作。比赛情况在沅江电视台“幸福沅江”和新闻综合频道中播出。
市文联负责大赛的评审和艺术指导工作,协助广播电视台完成大赛的组织工作。市文广新局负责舞台、音响、灯光的调配和使用。乡镇场初赛由宣传委员牵头组织,工会主席,团委书记、文化站长具体落实。
5.活动时间
5月1日—7月15日前大赛组织发动阶段;
7月16日—7月31日大赛对各参赛选手的辅导阶段;
8月1日—12月30日大赛初赛、复赛、决赛阶段。
6.奖项设置
分别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4个、优秀奖18个、组织奖4个。
(六)“欢乐潇湘 快乐家庭 幸福沅江”才艺展示活动
围绕家庭孝文化、亲子文化、健康文化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具有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的家庭文化活动,推动家庭文化全面、持续开展。
1.活动内容
(1)家庭才艺擂台赛
3月—8月(视情况可延长活动周期),由各乡镇场街道组织选拔赛,选送参赛家庭,市电视台组织擂台赛若干场次,每场比赛均由市电视台录制播出。
(2)家庭才艺擂台赛决赛
8月,由市电视台组织各擂台赛中赛出的优胜家庭进行总决赛。
2.参选节目类型
音乐、舞蹈、曲艺、戏剧、书画、朗诵、诗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原生态艺术等均可参加。
3.参选条件
所有参选者以家庭为单位报名,家庭定义为“大家庭”概念,可以是夫妻、父母亲和儿女、祖孙、外祖孙、兄弟姐妹、表姊妹、堂兄弟、叔侄、表叔侄等亲属关系组成的大家庭。
4.奖项设置
分别设置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7个、优胜奖若干个。
5. 活动成果
(1)推荐参与益阳市级比赛;
(2)各类大型活动节目演出;
(3)2014年沅江市、益阳市春节联欢晚会节目、演员来源途径。
(七)“魅力洞庭 幸福沅江”书画摄影大赛
为突出文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理念,落实文艺惠民政策,促进我市文学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依托洞庭湖深厚的湖乡文化底蕴,围绕“城市三年大变样”主题,打造我市全民参与,翰墨洞庭,丹青画卷,镜像水城的艺术氛围,举办“魅力洞庭 幸福沅江”书画摄影大赛。
1.活动组织机构
由中共沅江市委宣传部举办,市文联承办,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摄影家协会、市书法家协会、市美术家协会协办。
2.活动内容
(1)宣传发动。5月,各乡、镇、场、街道、市直各部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广大摄影、书画爱好者参赛。
(2)初赛。6月,各乡、镇、场、街道协会分会组织初赛。
(3)复赛。7月,各分会根据初赛情况分别送入选作品交三大协会进行复评,优秀作品进入决赛。
(4)决赛。8月,由市文联组织专业评委对选送作品进行终评,决赛过程均由市电视台进行录制播出。
(5)9月,对所有入围作品进行“迎国庆、魅力洞庭 美丽沅江” 优秀摄影书画作品展览。
3.参赛对象
全市所有摄影、书画爱好者。机关事业单位、经济组织、社区、乡镇场街道、学校等均可组织报名。
4.奖项设置
分别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优秀奖若干个。
六、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落实专门人员,细化工作方案,为活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经费保障、人力保障,认真组织实施,活动实施情况将纳入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年度绩效考核。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各乡、镇、场、街道党委一把手负责,宣传委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文体卫站、工会、团委、妇联、老科协、中心校等相关单位密切联动。要周密策划,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和协调。要把普及与提高结合起来,把活跃演出与促进创作结合起来,努力发现和培育一批优秀的群众文艺表演团体,推出一批传承地方文化、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的群众文艺精品节目。各乡镇场街道要把群众文艺汇演和广场舞大赛两个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初赛。初赛时,统一使用“欢乐潇湘、炫舞洞庭 幸福沅江”广场舞大赛××乡镇初赛场。要把“欢乐潇湘 幸福沅江”群众文艺汇演、“沅江花鼓大戏台”、“欢乐潇湘 幸福沅江”周末广场文化沙龙、“欢乐潇湘 炫舞洞庭 幸福沅江”广场舞电视大赛、“放歌洞庭 幸福沅江”全市歌手电视大赛、“欢乐潇湘 快乐家庭 幸福沅江”才艺展示活动、“魅力洞庭 幸福沅江”书画摄影大赛等群众文化活动做成品牌,在全市产生重大影响。
(三)加强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的作用,宣传各地开展“欢乐潇湘 美丽洞庭 幸福沅江”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效果,增强影响力,扩大辐射面,提高知名度,为活动的有效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欢乐潇湘 美丽洞庭 幸福沅江”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青,联系电话:2851156、13973724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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