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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桂花香 法庭调解忙——沅江法院泗湖山法庭调解工作掠影

来源:沅江新闻网 作者:钟江怀 编辑:redcloud 2012-11-07 00: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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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处洞庭湖腹地的沅江法院泗湖山法庭管辖范围包括泗湖山镇和茶盘洲镇两个大镇,共38个行政村、3个社区,管辖人口9万余人,却只有3名法官。2010年以来,法庭坚持“多调少判、以调为主”的方针,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2012年1—8月,共办理案件93件,调解结案率达66.7%,息诉服判率高达95.7%,无一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和党政领导的高度评价。

 

  创新思路,构建“大调解机制”

  泗湖山法庭的法官们坚持“民事无小事”的理念,用心调解、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积极探索农村调解新思想、新方法,摸索出了一套适合农村审判实际的调解方法,真正实现了双方当事人满意。他们采取与全市大调解机制对接、与乡村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联动的方式,积极构建农村调解组织,整合辖区调解力量,高效、高质量地开展调解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每季度召集一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调解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疑难纠纷案件实行专职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员的作用。在个案审理中,请人民调解员到场协助,找准纠纷症结,有的放矢地调解,同时也起到了培训作用。

  通过他们的不懈努力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目前,辖区内已建成调解组织41个,有专职、兼职人民调解员57人,这些调解员业务素质高,语言通俗,熟悉情况,在调解过程中积极配合法官工作,发挥了巨大作用。

  竭尽心力,追求案结事了

  泗湖山法庭的法官们在诉讼调解过程中始终贯穿情理法交融的原则,最终化干戈为玉帛,体现了“和为贵”的传统精神,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和谐统一。在办案过程中,他们加大诉讼调解力度,采取案前调、案中调、案后调的方法,及时息争止纷,以最少的诉讼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诉讼利益。同时做好判后疏导和息诉服判工作,社会矛盾化解效果十分明显。据统计,法庭2010年1月来审理民事案件近400件,无一起引发上访,不少易激化的矛盾被消除在萌芽状态,既维护了一方平安,也大大缓解了诉讼压力。 {Ky:PAGE}

  许多农村民事纠纷案件是因界址、引水、通行等矛盾引起,泗湖山法庭的法官在审理中深入村组、农家、田间地头,摸清导火索,从源头上清除障碍,使纠纷迎刃而解。针对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一时负气引发的案件,他们不急于结案,而是先钝化矛盾,再选择最佳时机调解,使不少农村有名的“认死理”的当事人息诉服判,不少当事人“怒气冲天而来、握手言和而去”。

  妥处纠纷,实现司法和谐

  针对近几年受理的涉老案件比较多,泗湖山法庭的法官们大胆探索,努力实践,谋求妥处此类案件的方式方法。由于涉老案件多数是赡养矛盾,老人本身就是迫不得已,做儿女的也感到很没面子,因此此类案件采取调解的方式容易被双方接受。子女不赡养老人,往往是子女间或子女与老人之间存在着家庭矛盾纠纷引起的,而不是因为子女无经济能力供养引起的。为了使子女能妥善地赡养老人,也就是能调解审结赡养纠纷案件,法官们在审理赡养案件时,着重解决当事人间的影响赡养老人的家庭矛盾,等到矛盾化解了,赡养老人的问题也就很容易得到了调解解决。在调解过程中,注重对案件当事人双方进行亲情教育,竭力避免矛盾双方因诉诸法律而产生不良后果。

  泗湖山法庭的3名法官每年审理近130件民事案件,近100件是离婚纠纷案件,这些案件大部分是调解审结的,当事人基本上能服判息诉。

  阳光审理,真诚服务于民

  在审判工作中,泗湖山法庭坚持严格执法、司法为民的宗旨,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开公正,一审依法开庭率和公开宣判率达到100%。有的当事人年事已高不能到庭,就把庭开到庭院里、地坪上,从而保证了每一件纠纷都按时审理,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扬,也使许多当事人被法官的真诚所感动主动和好,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对于诉讼到法庭的案件,确定开庭时间后,许多来自企业的当事人需请假参加庭审,远道而来的农民也要放下农活到庭。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全庭同志每一件案件均做到风雨无阻,按时开庭,能一次解决的决不拖到两次;能一周结案的,决不拖到下周;能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当庭宣判的,坚决依法当庭宣判;对外地当事人能当天结案的,必须结案。一年来,有多名外地来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当天来,当天就办妥了法律手续,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当事人给予了泗湖山法庭很高的赞誉。

来源:沅江新闻网

作者:钟江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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