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非住房登记
(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最高抵押权登记)
办事程序:1、窗口申请2、受理3、实地查看
4、审核5、记载于登记薄6、发证
申报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
7、白蚁预防验收合格证明
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9、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湘价服[2009]34号
湘价服[2008]122号
收费标准:
房屋登记费:非住房550元/件
非住房的房产抵押(典当)手续费:
按抵押(典当)额的一定比例累进计费,向申请抵押者收取。
2千万元及以下为2‰;
2千万元以上至5千万元为0.8‰;
5千万元以上至1亿元为0.8‰;;
1亿元以上为0.1‰;
来源:沅江新闻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