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房地产交易窗口:非住房登记

来源:沅江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2012-11-07 11:26:39
时刻新闻
—分享—

  项目名称:非住房登记

  (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最高抵押权登记)

  办事程序:1、窗口申请2、受理3、实地查看

  4、审核5、记载于登记薄6、发证

  申报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

  7、白蚁预防验收合格证明

  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9、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湘价服[2009]34号

  湘价服[2008]122号

  收费标准:

  房屋登记费:非住房550元/件

  非住房的房产抵押(典当)手续费:

  按抵押(典当)额的一定比例累进计费,向申请抵押者收取。

  2千万元及以下为2‰;

  2千万元以上至5千万元为0.8‰;

  5千万元以上至1亿元为0.8‰;;

  1亿元以上为0.1‰;

来源:沅江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沅江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