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城乡低保申报条件及流程

来源:沅江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2012-11-06 22:44:37
时刻新闻
—分享—

  一、城乡低保的申报条件:

  1、城市低保:辖区内持有非农业户口,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支出)低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43元的城市居民,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社区)申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2、农村低保:凡辖区内持有农业户口,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支出)低于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800元的农村居民,可在户口所在地(行政村)申报农村低保。

  收入和支出的概念:收入方面是从事的各种工作所获得的任何报酬,包括在家里的一些劳作或在外打工的收入,都要计算成收入。支出方面,家庭现有的财产能够维持的基本生活支出的能力,在有能力支出的情况下,不能享受低保,或其家庭中有亲属支助能够保证其家庭有基本生活支出能力,收入和支出超过了低保保障线的家庭都不应该列入低保范畴。

  城乡低保实行补差发放的原则。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减去家庭收入(支出)实行差额补助。即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243元减去家庭人均月收入(支出)的差额就是城市低保补助标准;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1800元减去家庭人均年收入(支出)的差额就是农村低保补助金额。

  3、申请城乡低保有下列情况的,一律不能批准:

  ① 家庭生活条件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消费水平的;

  ② 家庭成员中经常性有自费进入高档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的,经常参与赌博的,自费购买高档首饰的;

  ③ 家庭自费拥有汽车、高档家电的,房屋装修豪华,空调电脑等齐全的,饲养宠物或吸毒的,危害社会治安的;

  ④ 家庭成员中有享受退休或社保金,且社保金占家庭成员中的收入高于低保保障线的;

  ⑤ 有购买有价证券、股票、期贷行为的,家庭人员中有出国经商、留学的,出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高中以上学历的;

  ⑥ 年龄较轻,有劳动能力,无特殊病种在外打工,能够维持一家人基本生活开支的;

  ⑦ 家庭中的子女、近亲有国家工作人员或单位职工,有能力、有义务能够扶养老人的;

  ⑧ 不服从基层单位的工作安排,不履行义务,不参加公益性活动的;

  ⑨ 对城镇低保对象,虽住城镇而属农业户口的,或者近三年内农转非的,虽是非农户口实行了农村责任承包制有土地耕作且达到当地平均收入以上的;

  二、申请流程:

  困难家庭申报低保的,由当事人写出详细的申请报告,报告中要对每个家庭成员加以详细的说明并提供相关的原始资料证明,由社区或村审核后复印。社区(村)按照统一要求收集资料加以整理,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确定初步的对象名单,张榜公示,要求公示每个低保户准备享受人员的详细名单,民主评议小组成员、民政局联系乡镇的局领导、救助局包点干部、乡镇场(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的有关情况也要在全村(社区)的每个小组进行公示,让全村(社区)的居民都知道谁入围享受低保,也要让居民都知道是谁负责进行的民主评议,加大监督力度,让群众有机会参与,达到社会救助工作社会化的要求,公示时间要求在10天以上。

  社区(村)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场(街道)民政办,由乡镇场(街道)民政办复审后进行第二榜公示,并上报市民政局,民政局联系乡镇的局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入户调查,确定对象,核定标准,再进行第三榜公示。

来源:沅江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沅江新闻网首页